氨法脫硫技術經過理論及工程實踐證明是穩定成熟牢靠的。若用戶自身產生廢氨水,
氨法脫硫可以將之作為脫硫劑使用,實現以廢治廢、節能、循環經濟,可以以此申報國家發改委專項資金。
脫硫副產物可以是硫酸銨化肥、有機復合肥,也可以是亞硫酸銨、亞硫酸氫銨,可以滿足不同用戶對副產物的不同需求,經濟效益明顯。
濕法煙氣脫硫技術是指吸收劑為液體或漿液的脫硫技術,大的優點是反應速度快、脫硫效率高,大的缺點就是前期投資、
后期運行成本高和副產品處理困難。濕法煙氣脫硫技術是目前技術為成熟,也是我國使用廣泛的,
據不完全統計,已建和在建火電廠的煙氣脫硫項目,90以上采用濕法煙氣脫硫技術。
1.氨法煙氣脫硫工藝
含SO2煙氣通過鍋爐引風機進入預洗塔的底部,與洗滌水逆流接觸,清出煙氣的灰塵,
然后煙氣經均布器升入濃縮段利用煙氣熱量提濃脫硫液,煙氣溫度降至50℃~60℃,再進入
脫硫塔吸收段。在吸收段,煙氣與氨水液充分接觸反應,吸收掉大部分的SO2,后經除霧器
除霧成為凈化煙氣,通過脫硫塔頂部煙囪排放。
液相吸收劑氨水經氨水泵送入脫硫塔,吸收煙氣的SO2生成(NH4)2SO3,生成物在脫硫塔
底部(有的在塔外氧化)氧化段被空壓機鼓入的空氣氧化成(NH4)2SO4溶液。部分(NH4)2SO4溶液
打入洗滌濃縮段,一方面煙氣冷卻,同時自身水分蒸發,形成固含量約為5~10的(NH4)2SO4漿液。
2.技術和經濟性
氨法脫硫工藝雖然起步晚,但也已經成熟。相對于石灰石-石膏法脫硫工藝來說,氨法脫硫可
較容易實現98以上的脫硫效率,并可與SCR等脫硝工藝共用氨供應系統等,且副產品(NH4)2SO4利
用價值相對較高,經濟效益明顯,逸氨量控制技術需要完善,否則氮氧化物會破壞大氣。
3.催化劑及副產品處理與利用
氨法以氨為原料,其形式可以是液氨、氨水和碳銨。目前我國火電廠年排放SO2約1000萬噸,
即使全采用氨法脫硫,用氨量不超過500萬噸/年,供應完全有保證。
氨回收法脫硫裝置的運行過程即是(NH4)2SO4的生產過程,每吸收1噸液氨可脫除2噸SO2,生產4噸(NH4)2SO4。
4.適用范圍
處理脫硫量大,適用范圍廣,設備較簡單,即可滿足大型電廠的使用要求,也更容易實現舊鍋爐的改造,可大幅提高脫硝效率。